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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3年度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6| 文章来源: 北京市医管局| 浏览量:431 | 【关闭

各市属医院:

  为加强市属医院的学科建设和管理,落实《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临床医学发展专项》(京医管科教字〔2013〕2号)的工作要求,经局长办公会批准,决定启动2013年度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的申报工作。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是市医管局加强市属医院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医院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积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医院各专业科室参与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在医院营造学科建设的良好氛围,根据计划的各项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认真遴选,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医院内重点医学专业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3.认真落实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市属医院在实施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中的主体作用,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在经费、设备、管理等方面为申报和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二、申报办法

  1.申报专业为基于三级学科以下的特色专业,参照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2012)。请各医院整合科室优势,按照方案要求在院内认真遴选申报专业。

  2.各医院根据自身学科发展情况,按照《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荐重点医学专业3个,如实填写《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申报书》。医院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保证材料和数据的准确和真实。

  三、其他事项

  1.市医管局科研学科教育处将组织申报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材料报送要求:以医院为单位报送材料。纸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科教处公共邮箱:kjc1712@sina.com。

  3.材料报送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4点之前,逾期视为放弃。

  4.材料报送地点: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楼B座1712室。

  5.联系人: 李晓峰;电话: 83970867

  附件:1.《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申报书》

        2.《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申报汇总表》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2013年9月10日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重点医学专业发展计划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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