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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发布日期:2019-08-29| 文章来源: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浏览量:14826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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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原“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下同)内设机构共计23家,包括中心本级1家,医疗机构22家。其中: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本级内设10个处室。

  下属医疗机构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北京老年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小汤山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办医院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推进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推进所办医院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承担所办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效的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品牌建设,提高运行效率,对医院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所办医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相关行业规划和标准的研究拟定,组织制定所办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建立所办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医院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承担所办医院医疗、医技、护理、药事等服务质量管理的责任,组织所办医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

  7.推进所办医院的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8.负责组织所办医院依法承担公共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

  9.负责所办医院的党群、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及市卫生计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行政编制82人,实际74人;事业编制41,029人,实际33,957人。

  (三)其他说明情况

  2019年,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北京市医院管理局调整设置为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作为市卫生健康委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的单位职责、中心本级内设机构和人员构成情况均有调整。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746,298.97万元,比上年增加764,614.28万元,增长15.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81,717.42万元,比上年增加400,032.73万元,增长8.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214.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2.73%;事业收入4,072,266.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5.67%;其他收入86,236.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34,089.78万元,比上年增加657,804.86万元,增长13.77%,其中:基本支出4,803,473.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40%;项目支出630,616.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6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8,991.67万元,比上年增加427,238.04万元,增长39.13%。主要原因:1.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深入,不断完善对公立医院的经费补偿方式,加大国家规定补偿政策的落实力度;2.加大对市属医院医疗能力提升和服务环境改善的支持;3.部分公立医院上年政府采购类项目经费履行法定程序后在本年支出;4.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5,704.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67.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教育支出21,301.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7%;科学技术支出491.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26.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1,217.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767.32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4,767.32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1,301.5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86.35万元,增长11.44%。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8年度决算18,433.2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00.51万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根据政策增加对市属医院临床教学经费的支持力度。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86.8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95.96万元,下降52.38%。主要原因:压缩行政事业单位的培训等行政经费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781.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218.60万元,下降30.47%。主要原因:部分经费结转至2019年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91.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3.12万元,下降11.38%。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8年度决算491.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63.12万元,下降11.38%。主要原因:部分应用研究经费结转至2019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67,926.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134.47万元,增长55.1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67,682.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134.47万元,增长55.42%。主要原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43.78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181,217.9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4,003.53万元,增长19.65%。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941.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8.26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机关编制内人员数量增加,相应增加相关经费支出。

  “公立医院”(款)2018年度决算1,174,892.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4,321.51万元,增长19.82%。主要原因:1.随着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改变对公立医院的经费补偿方式,加大国家规定补偿政策的落实力度;2.加大对市属医院医疗能力提升和服务环境改善的支持;3.部分公立医院上年政府采购类项目经费履行法定程序后在本年支出;4.增加市属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公共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405.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2.48万元,下降11.45%。主要原因:压缩公共卫生任务的水、电、燃气等日常运行支出。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1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机关增加相应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117.3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02万元,增长21.83%。主要原因:机关编制内人员数量增加,相应增加相关经费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859.7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75.91万元,下降8.87%。主要原因:压缩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45,766.9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0.26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5.93万元减少45.6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104.0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74万元减少29.73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例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压缩出国(境)次数和标准;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 赴德国进行高层次人才培训、赴香港执行科研管理学科协同发展学术交流、赴香港交流学习护理研修等方面;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2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34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45万元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例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埠来我局合作交流团组。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1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6.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1.74万元减少15.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23.74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8年更新公务用车1辆,车均购置费23.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2.3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8.00万元减少15.66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我局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经费支出规模。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8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1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34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3.86万元,比上年增加6.68万元,增加原因:机关编制内人员数量增加,相应增加相关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639.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245.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779.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14.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87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087.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5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766,862.36万元,其中:汽车412辆,10,651.4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244台(套),979,300.1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403.61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39%,涉及金额257,919.15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妇产医院)2018年租赁医疗用房工作项目,涉及金额1,950.00万元,评价得分90.21分;简易程序评价项目99个,涉及金额255,969.15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64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33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2个、得分在60分以下的项目个数为0。

  二、妇产医院2018年租赁医疗用房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2016年北京市实施两孩政策,预测全市年分娩量约为40万,预计需增加产科床位1421张。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增加助产服务资源的通知》,要求妇产医院等产科服务机构有效应对生育高峰。2016年8月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妇产医院紧急租用医疗用房。妇产医院即刻启动与北京朝阳中西医结合急诊抢救中心(以下简称“抢救中心”)在自愿、公平的前提下启动租赁医疗用房工作,2018年继续租赁以确保产科服务能力。

  妇产医院租赁抢救中心部分医疗用房,设置妇产医院南院区,用于开展妇科相关工作,为妇产医院产科腾挪床位,提高妇产医院产科承接能力;租赁抢救中心设备平台,包括:门诊、药剂、检验、超声、影像、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相应设备,为租赁场所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综合评价,该项目评价得分90.21分,其中:项目决策13.96分,项目管理26.61分,项目绩效49.64分,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个别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细化。效益指标“产科承接能力”、“妇科经济效益”指标的指标值均设定为“得到提升”,不够明确、细化,难以进行衡量和评价。

  2.因孕产妇数量减少,妇产医院2018年分娩量14,577例,比2017年减少626例,未达到“年分娩量增加2,000例”的绩效目标。

  (四)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在对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合理设定项目的下一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无法量化的,也应进行分级、分档的定性表述,使绩效目标便于执行和评价。

  2.在对本市及妇产医院孕产妇规模、构成及变化趋势进行详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适时修订、优化项目实施方案,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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