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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09-03| 文章来源: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浏览量:11890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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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共计23家,包括中心本级1家,医疗机构22家。其中: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本级内设11个处室,包括:办公室、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绩效办公室)、改革发展处(基本建设管理处)、基础运行处、医疗护理处、药事处、科研学科教育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审计处)、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团委)。

  下属医疗机构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北京老年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小汤山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所办医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相关行业规划和标准的研究拟订,组织制定所办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推进所办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并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承担所办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品牌建设,提高运行效率,对医院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建立并完善所办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5.承担所办医院医疗、医技、护理、药事等服务质量管理的责任,组织所办医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

  6.负责督促、指导所办医院依法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

  7.推进所办医院的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

  8.负责建立并完善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办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行考核任免,推进所办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9.负责加强所办医院的党的建设、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10.负责统筹推进所办医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负责加强所办医院基本建设的管理和指导。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部门行政编制82人,实际65人;事业编制42,056人,实际34,196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5,237人。

  离退休人员356人,其中:离休321人,退休3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705,499.03万元,比上年增加959,200.06万元,增长16.6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971,348.17万元,比上年增加589,630.75万元,增长10.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60,667.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11%;上级补助收入3,5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6%;事业收入4,600,061.4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7.0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539.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其他收入106,580.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7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018,797.01万元,比上年增加584,707.23万元,增长10.76%,其中:基本支出5,289,580.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88%;项目支出729,216.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1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4,750.05万元,比上年减少64,241.62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加快年初结转结余的消化力度,2018年结转至2019年继续支出的项目金额较以前年度大幅下降;持续加强2019年预算执行,提高当年预算支出进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9,421.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3,074.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6%;科学技术支出63.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79.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5% ;卫生健康支出1,242,504.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89%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3,074.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248.99万元,下降8.88%。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9年度决算15,808.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69.17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增加对市属医院临床教学经费的支持力度。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67.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9.24万元,下降57.05%。主要原因: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7,198.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928.92万元,下降28.92%。主要原因: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部分经费调整用途,延续至2020年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3.12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9年度决算63.12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3,779.0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58万元,下降0.0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3,516.5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58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62.46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42,504.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5,921.63万元,下降5.76%。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438.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38.39万元,增长10.83%。主要原因:按统一部署,部分集中办公的公用支出方式由预算划拨改为授权支付。

  “公立医院”(款)2019年度决算1,235,774.3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5,256.70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市属医院基本建设类项目根据疏解计划调整至以后年度支出。

  “公共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379.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10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22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910.0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895.22万元,下降18.63%。主要原因: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000万元,下降100%。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延续至下年使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87,675.0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7.02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8.88万元减少31.8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120.3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33.74万元减少13.3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日本学习交流、赴德国等国家和地区执行医院管理交流任务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4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67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1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20万元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来我中心合作交流团组。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1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3.94万元减少17.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一致。2019年未购置(更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3.94万元减少17.4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单位车辆使用频率及强度下降。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7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67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17.12万元,比上年增加73.26万元。增加原因:按统一部署,部分集中办公的公用支出方式由预算划拨改为授权支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91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28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379.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252.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1,048.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2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341台,10,925.5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3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63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550.67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医院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8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3.48%,涉及金额266,768.71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为北京积水潭医院(以下简称“积水潭医院”)“2019年骨科机器人购置”项目,涉及金额1,475.00万元,评价得分92.62分;简易程序评价项目84个,涉及金额265,293.71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68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16个。

  二、积水潭医院“2019年骨科机器人购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积水潭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信部审核通过的骨科机器人应用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和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医工企联合攻关十年,创建了以影像导航和机器人技术为核心的“天玑”智能骨科导航手术体系,骨科机器人辅助手术是未来骨科医疗技术发展的方向,也是骨科医疗技术的前沿。

  本次购买设备为国产品牌天智航公司研发的第三代天玑骨科手术机器人设备,型号为”TiRobot”,该设备是涵盖脊柱全节段(颈椎、胸椎、腰椎、骶椎)、骨盆及四肢骨科手术的骨科机器人系统,定位精度达到0.8mm,在骨科机器人技术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符合医院骨科临床及科研的整体要求。

  2019年4月积水潭医院完成了骨科手术机器人设备验收,相继应用到创伤骨科、脊柱外科、矫形骨科、手外科、足踝外科等骨科专业,截止到2019年12月,完成手术约500例。在远程手术方面,在2019年6月完成世界首例“5G+机器人技术”手术后,迄今共完成14例远程手术,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院手术水平。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综合评价,骨科机器人购置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62分,其中:项目决策14.10分,项目管理27.28分,项目绩效51.24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满意度指标设置不科学,未包括治疗患者等直接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度调查范围不够全面,未对满意度调查的样本选取进行充分阐述,对于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分析不够充分。

  2.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要素不够完整。

  (四)建议

  1.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指标编制工作,科学设置满意度指标,全面考核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满意度调查,科学选取调查样本,对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分析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项目管理的参考。

  2.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好各项风险应对措施,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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