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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直属医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发布日期:2014-08-11| 文章来源: 市医院管理局纪委、监察处| 浏览量:603 | 【关闭

  今年市医院管理局党委印发了《关于加强直属医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对直属医院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能定位等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医管局纪委于2013年对市属医院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各医院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存在未设置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纪检监察部门未按中层正职配备负责人,纪检干部多从党务部门转任,知识结构有待调整,纪委人员不到位、未及时换届等问题;在职能履行方面存在权限不清晰、监督不到位、监督手段缺乏等问题。这与医疗行业信访举报多发,监督任务较重的现状不相匹配,也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职能的发挥。

  按照《关于加强直属医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医院将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强化管理: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各医院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健全和完善纪委及其工作机构,要求纪委书记应将主要精力放在抓纪检监察工作上,在同一单位任职满两届应进行交流;设置独立的纪检监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按中层正职配备,按照利于工作的原则,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至少为2名。三是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各直属医院纪委副书记的提名、任免、奖惩、兼职和调动,事先报市医院管理局纪委备案,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同时要求选调懂业务、懂管理、懂政策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四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要求将纪检监察人员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的总体计划。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一年内必须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五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报告、定期述职、约谈汇报、情况通报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要求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建立由纪委牵头,监察、审计、组织人事及重点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目前各医院按照意见要求逐项开展贯彻落实工作,21家医院均设置了独立纪检监察办公室,并将医院一些素质过硬的业务管干部充实进纪检监察队伍,人员总数已达60名。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各医院围绕监督职责履行进一步拓宽监督方式,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同时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市医管局纪委近日出台了市属医院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围绕作风要求、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洁自律、责任担当等方面制定了七项禁令,为进一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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