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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管理局推行纪检监察工作建议书制度
发布日期:2014-09-24| 文章来源: 市医院管理局纪委、监察处| 浏览量:155 | 【关闭

  为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促进案件线索所反映问题的查纠工作,市医院管理局于日前出台了纪检监察工作建议书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市医院管理纪委和各市属医院纪委可在三种情形下,向所属单位或部门发送《纪检监察工作建议书》:一是对案件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发现存在党风廉政问题,或存在轻微违纪事实,但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二是在案件线索办理中发现被反映单位、部门或个人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制度有漏洞、管理不足等问题的。三是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对象存在工作作风问题、渎职或滥用职权问题、损害群众利益、勤政廉政等方面问题的。

  《纪检监察工作建议书》由纪委负责人签发,包括调查和检查情况及认定的问题、处理建议、办理结果反馈要求等基本内容。建议书下达后,被建议单位或部门应及时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告执行情况。为强化建议书的约束力,市医院管理局将《纪检监察工作建议书》落实情况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年进行监督考核。这一制度的推行将会有效促进腐败预防效果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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