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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回龙观医院
发布日期:2021-09-16| 文章来源: 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浏览量:1925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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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回龙观医院内设临床科室13个,包括:临床一科、临床二科、临床三科、临床四科、临床五科、临床六科、康复科、老年科、心身医学科、中西医结合科、心理科、社会工作科、司法鉴定科;医技及医辅科室6个: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药学部、信息管理中心、营养部、精神医学研究中心;研究机构3个: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精神医学研究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干预中心;职能部门22个,包括: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科技处、教育处、改革与绩效管理办公室、财务处、人力资源处、医保办、医学工程处、规划建设处、基础运行处、疾控处与感染管理处、医患协调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离退休办公室、团委、宣传中心、工会;三产1个:北京回龙科技开发总公司。
  北京回龙观医院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新时期国家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
  2.遵守国家及北京地区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和行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医疗卫生服务;
  4.承担医学学历教育、住院医师和护士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教育、在职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以及基层医务人员培训等医学人才培训教育任务;
  5.承担国家及本市医学科技创新、医学科技研发、医学科技成果转化、药械临床试验等任务;
  6.承担国家及本市医学学科建设、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等任务;
  7.开展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
  8.承担国家、本市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任务;
  9.承担指导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任务;
  10.承担国际、国内对口支援、区域合作等各类政府指令性任务;
  11.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控、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机制,保障医院资金资产使用安全和效益;
  12.建立医院服务、质量、技术、人才、绩效、药械、物资、后勤、保卫等精细化管理制度措施;
  13.承担医院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主体责任,做好国家安全和保密等工作;
  14.承担举办主体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150人,实有人数978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65人。
  离退休人员542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53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7,657.06万元,比上年减少6592.82万元,下降7.0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838.80万元,比上年减少1,028.79万元,下降1.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21.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1.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44,508.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5.7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908.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3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5,502.90万元,比上年减少5,651.86万元,下降6.96%,其中:基本支出67583.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51%;项目支出7918.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4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403.09万元,比上年减少3,678.93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加快年初结转结余的消化力度,2019年结转至2020年继续支出的项目金额较以前年度大幅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96.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2.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4%;卫生健康支出31,527.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2.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5.23万元,下降43.34%。其中:
  “其他教育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2.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5.23万元,下降43.34%。主要原因: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36.21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36.21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1,527.7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457.94万元,增长36.66%。其中:
  “公立医院”(款)2020年度决算31,117.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424.41万元,增长37.12%。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市政府重点项目工程等经费。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410.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3.53万元,增长8.90%。主要原因:年中安排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相关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6,417.6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9.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6.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6.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4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8台,191.4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 原因:未开展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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