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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发布日期:2016-08-05| 文章来源: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浏览量: 3567 | 【 关闭】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内深化医改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基本原则,同时提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10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是扩大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化医疗需求。三是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落实公立医院自主运营权。四是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五是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将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六是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七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提升医务人员积极性。八是建立社会责任和运行绩效相结合的医院考评机制。九是建立公立医院自主控费机制。十是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政策出台后,各部门积极出台配套改革政策,初步建立了符合省情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体系。截止2016年6月30日,全省17市286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启动综合改革,实现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提前完成国家确定2017年全面启动的目标任务。根据测算,286家医院共取消药品加成收入约58亿元,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和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建立补偿机制后,每年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约11.6亿元。从目前运行情况看,公立医院就医秩序良好,医院运行平稳,门诊就医和大型设备检查检验患者普遍感到负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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