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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市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2| 文章来源: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浏览量: 451 | 【 关闭】
各市属医院:
为做好市属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掌握抗菌药物临床实际使用情况,请各单位按附件要求重新上报全院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数据,于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17:00前将统计表通过局OA系统发送至药事处,邮件名称请注明“抗菌药物统计表—**医院”。此数据将作为各市属医院2012年度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绩效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
从2012年5月开始,各市属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同时报医管局药事处。
附件:市属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联系人:所伟 联系电话:010-8397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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