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在北京朝阳医院等3所医院开展区域医疗共同体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推动本市医改工作,经医院申报,市医院管理局研究决定,在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世纪坛等3所医院开展区域医疗共同体制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任务

  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按照“政府主导与自愿选择相结合、共同发展与责任分担相结合”的思路,以试点医院为主体,开展区域医疗共同体制试点工作。试点期限至2012年底。

  二、试点目标

  (一)明确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探索建立分工合作的一体化区域医疗共同体模式,促进形成层级就医的格局;

  (二)通过资源整合,形成医疗、康复、护理有序衔接的新型服务模式,缩短大医院平均住院时间,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

  (三)落实并推动对口支援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四)通过区域性资源与信息共享,实现诊疗方案、检查结果、检验结果、影像资料、居民健康档案的网上相互调阅。

  三、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加强管理

  建立区域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及双向转诊的就医模式是医改的重要任务。各试点医院应高度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与组织结构,建立并完善区域医疗协作单位间的各项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积极探索,勇于实践

  试点期间各医院应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任务,注重与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改革、医保支付改革等相关政策相衔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沟通,及时评价

  各试点医院应同步做好信息收集与数据统计工作,2012年8月底,应向医管局提交阶段性试点工作报告,年底完成试点工作评估,为逐步形成区域医疗共同体模式奠定基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刘婉莹; 联系电话:83970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