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医院:
根据市委市政府医改任务要求及《北京市医院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为进一步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优化住院服务流程,提高床位使用效率,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住院服务。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市属医院试点建立“住院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一)确定工作目标
在部分医院试点建立“住院服务中心”,优化患者住院服务流程,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医院床位资源利用效率,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医疗服务。
(二)履行主要职能
1.当日住院患者入院管理。负责统一安排当日住院患者的接诊时间、入院宣教及入院检查等事宜,并负责将患者安全送达住院病区。
2.床位资源动态调配。结合主诊医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在一定范围内打破科室固定床位的限制,分析患者住院需求与床位信息,实现对床位资源的统筹动态管理。
(三)设置部门与人员配置
1.建议将接诊室与住院处的部分职能与人员进行整合,住院服务中心按照管理床位1:100的比例配置工作人员,其中应配置一定比例的护理人员。
2.确定住院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部门。住院服务中心纳入医务处统一管理,医务处应做好门诊和病房间医师、床位的沟通与协调;原住院处的财务职能仍由财务处负责管理。
(四)完善工作制度
建立完善住院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及服务与管理制度,以达到优化入院前检查流程,统筹床位信息,缩短患者等候时间的目标。
(五)试点范围
2013年在朝阳医院、友谊医院、世纪坛医院、天坛医院、儿童医院、安贞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和积水潭医院开展住院服务中心试点工作,试点医院应于2013年内设置完成住院服务中心,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其他市属医院可根据医院具体情况,择期选择启动住院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
二、工作进度安排
2013年4月,市医管局与试点医院充分沟通,统一认识,明确住院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与服务职责,规范试点模式。
2013年5月至10月间,各试点医院应积极组织筹备,陆续组建住院服务中心,并开展相关服务。
2013年11月至12月,市医管局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完善住院服务中心的功能,并组织在其他医院推广。
各试点医院住院服务中心可使用市医管局统一发布的门诊服务中心的标识。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统筹协调职能调整
各试点医院要从深化医改、服务群众的高度,重视住院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整合接诊室和住院处的临床职能,做好医务处、护理部、人事处、财务处和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通过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床位效率,方便患者就医。实现“住院通知有人管,患者住院有人带,闲置床位有人调”。
(二)信息整合,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在医院原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实现门诊信息管理系统、床位资源管理系统和住院病人管理系统等医院信息系统的联网和信息整合。结合主诊医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处理好床位、医生和病区之间的关系,在一定范围内调配床位资源,强化患者需求对床位资源的主导作用。
(三)积极稳妥推进,加强监管与总结
各试点医院要尽快制定住院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内设机构职能调整,测算、调整人员配置,确定房屋与标识地点,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住院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尤其是伴随住院服务中心床位资源调配功能的实施,应细化跨科查房与抢救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住院服务中心启动后,应及时报送运行信息,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市医管局将在年底进行考核评估,适时推广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