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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在试点医院推荐使用六类说明知情同意(告知)书模板的通知

各试点医院:

  根据《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属医院医疗纠纷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医管医护字〔2013〕20号)要求和《北京市医院管理局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为规范市属医院医务人员告知行为与告知内容,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市医管局制定了《手术说明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说明知情同意书》、《特殊治疗说明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与治疗说明知情同意书》、《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及《患者死亡通知书》等六类说明知情同意(告知)模板及《使用说明》。经2014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在市属医院分步推荐使用,率先在安贞医院、友谊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天坛医院、世纪坛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胸科医院、佑安医院、安定医院和小汤山医院等12家试点医院推荐使用。现对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知情同意在诊疗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调查显示:80%以上的医疗纠纷由医患双方沟通不畅、告知不足所产生;在医疗纠纷案件以及医疗事故鉴定中,90%以上的患方会提及告知不足。医疗说明知情同意(告知)书是医患沟通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尊重患方知情权、维护医患双方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医院应从深化医疗改革、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提供优质服务的高度,重视医疗说明知情同意(告知)工作,充分认识其对医院运行与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对照市医管局推荐的模板,查找院内在说明知情同意(告知)方面的不足、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尊重患方权益,履行告知义务。

  二、积极推进六类说明知情同意(告知)模板的应用

  市医管局在中国医院协会制定的《医疗知情同意书参考指南》的基础上,根据市属医院实际情况,组织医学、法律、医院管理等相关专家,制定了《手术说明知情同意书》等六类说明知情同意(告知)书模板及《使用说明》。各试点医院应结合医院具体情况,于10月底前根据推荐模板完成各专科、病种及手术的说明知情同意(告知)书细化版本的制定工作,积极推进六类医疗说明知情同意(告知)书模板在医院应用。请各医院确定项目联系人,并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报医管局医疗护理处。

  按照工作进程,我局拟于2015年在全部市属医院推荐使用该模板,其他市属医院要加强对该模板的学习和理解,为明年工作启动打下良好基础,条件成熟的可在年底前向医管局医疗护理处申请开始使用。

  三、做好医务人员培训及与医院原相关类型知情同意书的衔接,加强医患沟通

  各试点医院要有计划地进行新旧版本的替换工作,组织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进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新版本六类医疗说明知情同意(告知)书的使用意义的认识,熟悉相关内容,加强医患沟通,切实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

  四、及时开展评价,发现问题持续改进

  市医管局将于2014年11月对六类医疗说明知情同意(告知)书模板应用情况及效果进行跟踪评价。请各医院在是否应用(全部或部分)、启动试点时间及增减与修订的内容方面加强与市医管局的沟通,并在应用过程中及时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以便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持续改进市属医院说明知情同意(告知)工作,提升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服务。

  附件:六类《医疗说明知情同意(告知)书模板》(试用版)应用指南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2014年9月26日  

  附件:


六类《医疗说明知情同意(告知)书模板》(试用版)应用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