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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在市属医院开展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就诊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医院:

  我国急诊医学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市属医院急诊量逐年增长。急诊预检分诊是急诊就诊的首要环节,也是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确保急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更加快速救治的重要支撑。根据原国家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国卫办医发〔2013〕32号)、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急诊科规范化流程》(WS/T390—2012),参考国内外急诊预检分级标准,制定了《市属医院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试行)》。为进一步推进市属医院急诊规范化建设,保证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优先救治,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市属医院开展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就诊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友谊、同仁、朝阳、积水潭、天坛、安贞、世纪坛、宣武、清华长庚、中医、儿童、首儿所、妇产、胸科、口腔、佑安、地坛、安定、回龙观、老年等20家提供急诊服务的市属医院,纳入此项工作的范围。

  二、工作原则

  坚持急危重症优先就诊原则,按照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遵循从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

  坚持准确快速分级分区原则,安排经验丰富的分诊人员,借助信息化的分诊工具,依据科学的标准对患者病情进行快速、准确分级,安排合理的急诊区域分时进行救治。

  坚持动态评估及时预警原则,对候诊区域定期巡视,对候诊患者的病情及潜在的危险予以动态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护理措施。

  三、工作内容

  (一)细化四级预检分级标准。各市属医院要结合学科及患者发病特点,按照“三区四级”的原则,参照《市属医院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试行)》,制定本单位急诊预检分级标准细则,遵照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区分“濒危、危重、急症、非急症”1-4级分级管理,挽救急危重症患者生命。其中各市属专科医院或特色专科急诊,如产科、眼科、口腔科、精神科等,应参照《市属医院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试行)》并结合临床实际制定和使用本专科急诊预检分级标准细则。

  (二)制定急诊预检分诊流程。各市属医院应本着患者就诊的安全、有序及人性化原则,根据患者分级进行分诊管理,科学合理设计工作流程。在急诊科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急诊预检分诊区域,建立和使用急诊预检分诊信息系统,对患者病情进行充分评估,按照“急重优先”原则准确定级,1级患者即刻抢救,2级患者10分钟内进行救治,3级患者先于4级非急症患者优先诊治,4级患者顺序就诊。急诊预检分诊信息系统应与排队候诊叫号系统联通联动,通过就诊单和(或)排队候诊叫号系统,区分不同等级、颜色,明确患者就诊级别,并对候诊患者定期巡视动态评估,保证患者及时就诊。

  (三)合理划分分级就诊区域。各市属医院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诊疗区域,将患者分配到最适合其诊疗的区域。1级患者进入复苏室或抢救室进行即刻抢救,2级患者进入抢救室进行支持和救治,3级、4级患者在普通诊疗区进行诊治。有条件的医院应尽量安排各级别患者的就诊通道和救治区域互不干扰、分区管理。

  (四)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各市属医院应组织急诊相关的医务人员进行全员专项培训,掌握急诊预检分级标准、预检分诊流程、就诊区域划分及信息化预检分诊系统的使用,掌握快速准确地对急诊就诊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分级的方法,提高病情分级的科学性、合理性。

  (五)加强相关信息公示告知。各市属医院应在急诊挂号、预检分诊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本院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就诊的工作流程、分级标准等信息。加强患者相关信息告知,尤其是对非急症患者,分诊人员应告知患者等待预期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就诊规则,减少和避免医患矛盾发生。

  (六)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各市属医院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急诊绿色通道的相关制度、规定、流程,设置醒目的路标指引和标识,定期开展模拟救治演练,使急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及时、优先、有效救治。

  (七)加大宣传普及工作力度。各市属医院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公众号、院内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专家加强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就诊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和认可度,提高医患的相互配合和信任,把有限的急诊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地用到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上,进一步提高急诊救治效率,为人民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属医院要充分认清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就诊工作对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急诊运行效率、保证急救通道畅通、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市属医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预检分诊分级标准,完善工作制度流程,调整优化就诊区域,合理配备分诊岗位人员,充分发挥医务、门诊、护理、宣传、信息、医患关系、安保及急诊科等相关部门和科室的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不断优化改进。各市属医院要认真梳理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逐项制定防范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应对;要加强急诊患者预检分诊分级就诊的资料管理、数据收集及统计分析,以便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及时改进。

  各市属医院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急诊预检分级标准细则,请于4月底前报市医院管理局医疗护理处;每季度急诊患者预检分诊分级就诊情况统计,请分别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市医院管理局医疗护理处(电子邮箱yihuchu@bjah.gov.cn)。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