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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门诊诊疗工作的意见

各市属医院:

  为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优化医院门诊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根据2012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各医院近期已经开展的有益探索,现将加强市属医院门诊诊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专家资源,提高服务能力

  (一)增加专家数量及出诊时间

  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市属医院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对一些医院的重点科室适当提高岗位控制数,提高高级职称职数比例,扩大市属医院专家队伍。加强精细化管理,合理编排专家门诊上下午开诊班次。在落实“主任医师平均每周出诊次数不少于3个半天;副主任医师平均每周出诊次数不少于5个半天”的基础上,实行专家“错峰出诊”,每周专家门诊的上下午开诊比例应达到1:1。各医院应优先在重点科室落实上述要求,有条件的医院可在下午16点后或晚间开设知名专家门诊和特需门诊。

  (二)积极推行多点执业

  充分利用多点执业的有关政策。一是做好“输出”,组织部分在本院内不能安排充分出诊时间的专家(包括退休专家)在其他医院或社区(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站)多点执业;二是做好“输入”,接纳外院相关医师多点执业,为重点学科临床工作补充人员,为输出医院培养人才;同时可通过多点执业,带动薄弱学科发展(如综合医院儿科)。

  (三)提高专家诊疗效率

  一是结合医院自身特点,给知名专家配备助手,协助完成诊疗过程中事务性工作,提高专家诊疗效率。有条件的医院可为有能力的专家配置多个诊室,实行“一对多”的出诊模式。二是以主诊医师团队为基础,在紧俏专业组建专家团队,开展团队内层级就诊,提高专家诊疗对象的精准性与全面性,提高专家出诊效率。落实各项预约措施,缓解挂号排队,引导患者层级就医。2012年,各医院应有重点地确定3-5名(综合医院)或1-3名(专科医院)知名专家开展试点工作。

  (四)鼓励多家医院联合组建就诊平台

  为方便患者就医,促进医院专业发展,根据医院具体情况,由特色鲜明医院牵头,在直属医院内搭建疑难病例院际间专家预约绿色通道。如儿童医院、中医医院、肿瘤医院、积水潭医院骨科、天坛医院神经外科、宣武医院神经内科、安贞医院心脏专业等,牵头组成由若干家医院参与的就诊平台,患者可在平台内任一家医院就医,如有转诊需要,可由医院通过绿色通道直接预约牵头医院的专家号。各牵头医院应落实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专人负责平台的运行工作,包括建立绿色通道、会诊及提升平台内医院专业能力等。

  二、深化预约诊疗服务,方便患者就医

  (一)扩大预约比例,推行分时段预约

  重点扩大专家号源比例,至少保证80%号源投放到各类预约平台。有条件的医院可尝试将专家号源全部投放至各类预约系统。根据不同科室的专业特点和医生诊疗习惯,合理分割诊疗时段,为预约患者提供较为精准的就诊时段参考范围,推进预约优先,减少患者等候时间,缓解医院瞬间人流压力。

  (二)坚持首诊取消点名,引导患者理性就医

  全面取消预约平台及窗口的点名挂号,实行按职称挂号的专业或专科门诊。医院提供给预约挂号统一平台及窗口公示的出诊医师执业范围应细化到四级诊疗科目,确保预约的合理性、准确性。如患者病情需要,首诊接诊医师应为患者预约下次就诊号源及时段。

  (三)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复诊预约

  通过医生工作站,社区转诊、就诊平台、专家团队内层级就诊等多种渠道,实现复诊预约。需要复诊的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应由接诊医师根据诊疗过程和本人出诊时间,合理安排患者下次复诊时间,确保诊治连贯性和一致性。原则上慢病患者全部实现复诊预约。如果复诊时,首次接诊医生未出诊,可由本诊疗组内其他同级医师接诊,继续完成后续诊疗。根据病情,对于需要专家进一步诊治的病例,由接诊医师为患者直接预约本院本专业/专病的专家门诊。对于社区或平台内其他医疗机构的转诊病例,医院应开通绿色通道给予及时安排复诊。预约复诊患者凭预约凭证,按照程序在预约时间就诊,以减少患者盲目就医,提高诊疗效率。

  (四)取消院内预约取号环节

  结合“京医通”卡的试点工作,针对预约患者,推行“先诊疗、后结算”,免去患者排队取号环节。患者在预约成功后,可按照预约时段内直接到预约科室就诊,在诊间或诊后缴纳挂号费,缩短患者就诊流程。医院应提供便捷的办卡服务。

  三、落实门诊服务中心职能,提供“一站式”服务

  整合患者门诊服务需求,在“门诊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咨询与门诊业务服务,减少患者在门诊各工作区域的往返及多次等候;为特殊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如老年人、残疾人的导诊志愿服务;随着公立医院改革各项措施推进,有条件的医院可在门诊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药事咨询服务。门诊服务中心配有市医院管理局统一标准的标识(附件),便于患者在不同医院的识别。

  四、考核与评价指标

  到2012年底,实现以下指标:

  1.所有医院实现全号段、全时段预约诊疗;

  2.所有医院投放到预约统一平台的预约号源数量应不低于医院总号源的40%,其中85%专家预约号源应投放于各类预约平台;

  3. 逐步减少医院窗口专家号的比例,逐渐取消知名专家对外窗口挂号。各医院应有重点地确定3-5名(综合医院)或1-3名(专科医院)知名专家进行提高诊疗效率的试点工作;

  4.口腔科、产前检查复诊预约及出院病人门诊复查预约比例达到80%;

  5.患者分时段就诊参考时段范围不超过1小时;

  6.所有医院门诊服务中心按要求运行。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培养患者良好就医习惯

  各医院要继续加强改善门诊服务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引导患者层级就医,培养预约诊疗的就医习惯。医院要向社会公众告知关于爽约的规定,并定期给全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提供爽约患者名单,通力合作,有效降低爽约比例。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门诊管理与服务水平

  加强医院门诊信息化建设,逐步实施门诊信息化管理。一是全面推行病人预约挂号、就诊、复诊、取药、缴费“一卡通”的信息化管理,并逐步实现院际间平台对接,为患者提供便捷、畅通的转诊流程。二是加强医师出诊的信息化管理,准确掌握医师出诊、停诊信息。

  (三)多方协同,打击倒号行为

  针对“号贩子”严重扰乱正常就医秩序的情况,医院各方、各环节应加强患者身份核实等工作,加强对首诊每个实名的单日预约号数量的限制与监控。同时,面对倒号行为不断翻新的严峻形势,医院要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管理,积极提供相关线索,配合统一平台、公安机关等部门摸清“号贩子”的组织结构、倒卖手段、人员分工、活动规律等情况,群策群力,共同展开严厉打击行动。

  (四)加强绩效,提升诊疗工作管理水平

  各市属医院要积极调整绩效考核办法,将医师的绩效收入与出诊量、诊疗量挂钩。对于增加出诊时间、出双休日或晚间门诊的医师,应给与额外补助政策。市医管局将组织开展门诊诊疗服务工作专项督导,并纳入医院绩效考核管理。

  (五)加强信息沟通与报送

  各医院要加强和规范门诊日志登记管理,做好预约挂号、专家出诊情况的统计工作,每月按要求填报诊疗服务相关信息。我局将定期对各医院门诊诊疗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分析通报。

  附件:门诊服务中心标识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门诊服务中心标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