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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在市属医院推广主诊医师负责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医院:

  2011年,市卫生局在宣武医院等7所市属三级医院开展了主诊医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各试点医院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各医院具体情况,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的试点效果。经研究,决定推广试点经验,逐步在市属医院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主诊医师负责制

  主诊医师负责制是由一位主诊医生(主诊医师)带领诊疗小组,全面负责病人的诊疗过程,包括门诊、住院和手术;病人复诊时一般仍由前次就诊或住院时的主诊医师团队诊治。

  (一)行政管理

  设置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向院长负责。医院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科主任是否兼任主诊医师。

  (二)诊疗组及其产生

  主诊医师诊疗组一般由1名主诊医师、2至3名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组成,负责所管患者门诊、住院期间的诊疗工作。主诊医师应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负责本诊疗组的全面事务;医院可酌情设置副主诊医师,副主诊医师应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协助主诊和副主任医师开展相关工作。

  主诊医师应按照医德好、技术强、善协作、身体健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竞聘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医师中产生。诊疗组采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及行政组建等方式优化产生。主诊医师实行任期制,医院应制定主诊医师考核办法。

  诊疗组数量可根据病区或科室床位数量,由各医院自行设置。建议综合医院每诊疗组管理10名左右患者。

  (三)诊疗组管理

  主诊医师作为诊疗组长,负责本组医疗工作,对患者医疗质量负责,对本组医生有奖惩权,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向科主任负责,副主诊医师、住院医师的工作向主诊医师负责。主诊医师接受科主任的管理。

  (四)床位资源管理

  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护理人员培训到位、保证患者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探索床位资源管理模式。如设置床位资源管理中心,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固定诊疗小组床位的限制。

  (五)绩效考核

  医院应逐步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以主诊组为对象的绩效考核办法,结合主诊医师的工作数量、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及患者满意度等开展绩效考核。主诊医师负责制试点科室的绩效应高于试点前的绩效水平。

  二、工作安排

  自文件下达之日起,各医院应有计划地启动主诊医师负责制试点工作。

  (一)试点目标

  到2013年底,在所有市属医院开展主诊医师试点工作;每所医院至少在3个科室试点主诊医师试点工作;2011年启动试点的7家医院开展主诊医师负责制试点科室的比例应达到科室总数的30%以上。

  (二)工作安排

  1.组织动员阶段

  2013年3月底前,各医院应结合院内实际情况,组织人事管理、信息管理、医疗管理、绩效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关于主诊医师负责制有关内容的学习讨论,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2013年4月5日前通过邮箱(ygjyhc@163.com)报市医管局备案。

  2.试点实施阶段

  2013年6月底前,各医院应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岗位设置、职责描述、诊疗组组建与运行、信息系统改造及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

  3.阶段总结评估阶段

  2013年底,各试点医院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总结,查找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市医管局对试点医院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适时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主诊医师负责试点工作是兼顾医疗安全、质量与效率目标,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具体探索。各医院应从公立医院改革的高度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设置“主诊医师”岗位为切入点,以“绩效考核”为关键点,以“保证质量、提高效率”为落脚点,以“为患者提供安全、连续、高效的诊疗服务”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务求实效

  主诊医师负责制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各医院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创新,稳妥有序实施。应充分调动科室主任的积极性,落实科主任在科室综合管理、专科技术发展及教学科研安排等方面的职能。应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以主诊医师诊疗组为考核单元,医院统一绩效考核的管理机制,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机制,总结提高

  医院应将主诊医师负责制工作与医院岗位管理、电子病历、临床路径、绩效考核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建立院内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

  市医管局在试点期间建立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自2013年4月起,各医院每双月5日前通过医疗护理处邮箱(ygjyhc@163.com)报送《主诊医师负责制医院工作信息表》(附件)。随着试点工作推进,市医管局将择时将病案首页中“主诊医师”一栏变更为必填项,以便开展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

  附件:主诊医师负责制医院工作信息月报表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

  2013年3月15日

  (联系人:王文凤; 刘婉莹;联系电话:83970858/0857)

  附件:


附件.doc